你好!我司是宁波关区的一家新企业,想要进口旧设备,想进行5年期或者5年以上的分期付汇操作,我司致电当地外管,外管也不太清楚,说是先按延期操作,但是问宁波外管,外管说延期一年以上就属外债,我司不太清楚操作规程,敬请告知哪些相关规定涉及进口设备分期付汇操作规程的!谢谢!还有我司登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输入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则弹出“此企业不存在”,请问这是什么问题?需要我们怎么操作吗?敬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