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是新出口生产企业,2月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现了应退税额,也是我司首次产生应退税额,那么是否应在2月份的增值税报表中填写“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目?还是需要等到2月份的出口退税经审核后,在3月份的增值税报表中填写该栏目呢? 你好!我公司是商贸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月第一次有出口,进项发票也是2月份开的已认证过,我想问下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二时,第二栏18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递推进项额”要填写吗?要的话填写什么?还是在申报2月份的增值税时直接在第三栏24项“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为申报抵扣”填写我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