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12月份做了22万美元的提款登记,货物已经发出急需货款,未等外管局审批,通过提供核销单号码利用一般贸易额度申请结汇。然后从外汇局拿回审批资料,该笔提款登记未审批,后来提问说只要该笔提款登记对应货物出口就需要注销,我注销后,一般贸易额度减少了。我理解为同一批货物,首先结汇时一般贸易额度减少了,又注销了一次,一般贸易额度又少了一次。外管局也不知目前该怎么办,请问目前该怎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