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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12月份做了22万美元的提款登记,货物已经发出急需货款,未等外管局审批,通过提供核销单号码利用一般贸易额度申请结汇。然后从外汇局拿回审批资料,该笔提款登记未审批,后来提问说只要该笔提款登记对应货物出口就需要注销,我注销后,一般贸易额度减少了。我理解为同一批货物,首先结汇时一般贸易额度减少了,又注销了一次,一般贸易额度又少了一次。外管局也不知目前该怎么办,请问目前该怎么处理?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办理了预收货款合同和提款登记,但没有额度产生且企业审批额度未通过,故并没有在预收货款结汇的情况下做了注销操作,扣减了一般贸易额度,故导致一般贸易额度不够结汇且预收货款实际未结汇。对于您这样的情况,正确的操作应该是1、待外管审批通过,在预收货款项下结汇;2、外管审批不通过待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项下结汇,但不能对预收货款作注销操作。针对您的情况,由于外管系统本身还存在缺陷,故目前没有较好的解决办法,建议企业还是需要联系当地外管局解决处理,当地外管处理不了的,建议联系上级外管局,反应此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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