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已经开了,核销单报关单也已经盖好海关的章退回来了,退税时发现海关编号错了,现在在退关重报,但需要新的核销单号,并把以前的作废。请问已经核销过的核销单能作废吗?客户说什么已经在银行结汇了,外管局也说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