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与境外A企业同时存在进口及出口业务。2017年6月15日,公司向A公司一般贸易出口货物4千美元。(已经在外汇管理平台上做了延期收款备案)公司将在2017年10月15日从境外A公司进口货物1.5万美元。我能否直接于2017年10月底去银行将两笔货款对冲,直接一次性向A公司支付1.1万美元?还是必须按一笔收汇4千美元,一笔付汇1.5万美元分开在银行操作?在外汇管理平台上是否要做什么操作?谢谢! 请教:我单位与外商有一业务,我们既从他那采购材料又有产品销售给他,请问货款能不能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