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提款登记中,收汇金额录入成该笔合同的金额了58922.00美元,实际收到的金额为:46742.60美元(该金额我登记为预收货款金额),已经没有办法修改了.是否是这个原因还是我公司为零出口新企业,所以电子口岸上收汇额度一直为零?另,如果我公司按合同出口得到了相应的收汇额度,我做了提款登记的记录又怎么去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