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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收到的预收货款,我当时预收申报出口日期是2019年2月份,但是2018年12月底就出口了,现在想调整一下预收报告了,怎么调整不了,时间只能在19年不能调整到18年,但是不调整到18年,我18年的收支就会有很大的不平衡,就会出来红色绿色警报,该怎么办了

您好!预收货款调整只可对“预计出口日期”处在当月及当月之后的报告信息进行调整,且调整后的预计出口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月的第1日。根据您的描述,您已无法在外管监测平台操作,建议贵司直接前往主管外汇管理局做现场调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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