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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QP申报,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报关单该如何填写?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1)、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企业在获得海关审批后,报关时监管方式按照2600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申报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9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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