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司是B类企业,有一笔货物于5月26日以预付款方式在银行做了结汇,但是该笔货物提前至5月25日就到港了。但是我们5月30日做了预付款登记报告,登记的预计到港日期为5月27日。像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要删除之前做的登记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