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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现在才处于外汇辅导期,是否需要在外汇监测系统申报?

您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辅导期内企业产生企业是否需要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杭州外管局对辅导期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操作要求比照A类企业管理。因各地监管有所出入,建议企业与主管外管局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4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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