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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出口汽车零部件,一次要出的种类有上百种,但是报关要求最多报20种。我们是否应该归类报关?(例如:归到转向件、发动机件等)但是有些供应商开票又无法开成大类,必须按照商品的实际品名,两者不同导致我们无法退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

您好!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为解决部分因商品项数限制导致的物流凭证拆分问题,报关单商品项指标组上限由20调整为50。因此建议企业按实际填报报关单,与发票相互对应,以免影响出口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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