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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现场核查企业之前会有通知吗?正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您好!外汇局对需现场核查的企业,会制发《现场核查通知书》。一般通过监测系统发放电子《通知书》。企业接到《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签收反馈外汇局;确有必要时,也可到外汇局现场签收。《通知书》发放并签收反馈外汇局后,监测系统自动向现场核查企业发送货物流与资金流数据包,供企业下载开展自查。企业到外汇局现场办理签收手续的,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打印《通知书》并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后交与企业;企业在《通知书》回执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反馈外汇局;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手工将《通知书》企业反馈状态标识为“已反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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