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天以上收款就要登记延期收款,如果款收到,监测系统如何处理 2.规定是不能有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的,出口日期:2012-05-15,到期日:2012-08-14如果在16号至17号才收到款,还需要报告吗?或需要带什么资料去报告 3.预收货款:30天内含30天出货不用做报告,如果超过30天出货,出完货,监测系统所做的报告如何处理,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