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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司是外管局B类企业,每次结汇需向海关申请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宁波海关规定,报关单收汇证明联需在船开后15天后方能申请办理,请问是这样的吗?我司一般在船开之前就收汇了,可是结汇需要等到船开后15天之后才能申请,导致我司结汇时因汇率变动有不少损失,请问下有没有其它便捷的结汇形式

您好!第一个问题,请以海关的说法为准。第二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结汇需要提供收汇证明联,是否有便捷的结汇方式可以与当地的外汇局联系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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