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有两个问题要请教:1 如果我们同一批货物时由两个不同的客户汇到我司待核查账户的,这样影不影响做预收报告,如果有影响该如何操作、2 如果是三十天内的预收货款不需要做报告,那样出口之后外汇管理局是根据什么来核定 30天之内的出口与收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