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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16年5月18日更改了公司的抬头和三证合一,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重新换过了,这样今年还需要年检不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若贵司是指该年报报送,则贵司需报送年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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