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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您好!我收到一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发货人登记证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海关证书,原有效为三年.现海关改为长期有效,但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申报年审.申报可分为自行申报与委托申报。”请问这是官方消息吗?如果要申报,请问入口在哪里?谢谢!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现企业信息年度报告为网上申报,企业可用法人卡登陆到中国电子口岸首页-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报送模块可以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3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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