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向外贸部门签发(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要提交哪些资料

您好!企业办理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般需提供:《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须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一式三份;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分; 《工厂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员工最低工资保障承诺书》(由企业书面形式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企业生产环评评审批复》复印件1份;《员工缴纳社险证明》(由社险办提供)原件1份;但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管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请与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做进一步确认,并以其答复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111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