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该表格一般是辅导期企业需要提交给主管外汇局的,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必要时外汇局还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有效凭证、商业单据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8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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