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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老师你好,预收款额度是根据合同登记前10个月出口总额的10%计算吗? 答  复: 您好!预收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额度的5%核定的,根据企业在信贷系统中的登记适当做调节,但不会超过总额的10%。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接上问题,那么这个信贷系统新计算出的额度要不要减掉以前(也是12月内)做过合同提款金额呢?

您好,是根据前十二个月的出口总额来的,比如说你今天收到的预收货款,那么系统就是从今天以前的十二个月来计算的。如12月10日,即从2007年12月10到到今天的10%。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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