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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现收到进口货物报关单,下星期要付款给台湾那边,报关单进口日期是2012年3月,在外管服务平台登记的时候,页面提示“该笔进口数据的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前,请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款报告!”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要去外管的话需要带什么资料过去,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实际进口时间是在2012年3月份但付汇是在2013年,属于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如果贵司之前尚未做延期付款报告的,则需要携带情况说明(详细描述未及时报告的原因,需要报告的内容)、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材料以及外管需要的其他材料,前往外管现场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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