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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请教来料加工复出口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您好!来料加工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到原备案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1个月内到加工地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同时到原建台账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经营单位应持《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如实填写好其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章,连同海关放行货物时签章的专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送交海关,凭以核销。海关审核后,予以核销结案,同时解除监管。加工成品出口时,经营单位应向海关提供《来料加工专用出口报关单》、《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提(运)单、装箱清单、发票等。
http://www.cpa.js.cn/show/58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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