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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从事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由于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属于不征税产品,所以购进用于该产品的辅料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那问一下用于来料加工而购进的国内的

提问:
我单位从事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由于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属于不征税产品,所以购进用于该产品的辅料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那问一下用于来料加工而购进的国内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如果您的固定资产只是用于免税项目,而不用于一般贸易的,就不能抵扣。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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