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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收到一笔预收货款。7月20日货物出口了。请问老师这笔预收货款不用在监测系统作报告可以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货物在收到预收款后超过30日才出口,根据外管局新政的要求,企业应该要在监测系统中进场预收货款报告,且企业若是在收汇后30日内没有进行报告的,企业需要携带情况说明(写明需报告的内容及未及时报告的原因)及外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前往外管局做现场报告。
http://www.cpa.js.cn/show/52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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