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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管局下了个通知说,8月1号新系统启用后,外管局将停止办理所有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出口退税日期在7月31号(含)前的出口业务,企业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出口退税核销清理工作,逾期将不再予以办理。请问,我单位7月的出口核销单,会有大概50%在8月份之后由海关返回来。那7月31号之前返不回来的核销单,在8月份收到后是否还能继续在电子口岸做核销单的交单?会影响出口退税吗?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核销部分,在8月1号之后还能用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7月31号之前返不回来的核销单,在8月1日以后建议可以不进行交单操作,对企业退税没有影响,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核销部分的使用目前中国电子口岸没有明确的公告通知,建议待相关通知发布后再确定是否需要操作。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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