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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2012年8月1日以后,全国开始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停止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是不是我们企业以后不用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做任何操作了?如果涉及退税的话,还是按照原来的操作步骤,在出口退税系统中向税务局报送数据就可以?谢谢!

您好!取消纸质核销单以后,无需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进行交单操作,其它流程不变。涉及退税的,仍需要进行数据报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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