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8月1日外管新政正式实施后,企业预计不能在货物进口之日起90天内付汇的则需要进行延期付汇登记报告,该笔外汇是可以支付的,报告的作用在于监测企业的货物贸易收支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1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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