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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一年才出一票货物,今年4月份已出口一票货物,也收到客户的汇款了,请问需要去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行核销吗?

您好!若为改革试点地区企业,目前核销已取消,如果不是延期收汇的情况,不需要报告。若为非改革试点地区企业,请及时核销,若开通网上核销系统的,则通过网申核销系统报审,而不是应用服务平台。
http://www.cpa.js.cn/show/49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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