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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面我已向你咨询过同样的问题,就预收款合同登记后,进行预收款提款登记时,出现预收款金额必须大于0的提示,我已经补登记了收款计划金额还是不行,我得怎么办

您好!企业是否是提款登记操作上有误,企业需点击“新增登记”按钮,进入新提款登记界面。录入收汇水单申报号、币种、合同登记序列号(在合同登记时系统自动产生,可通过合同登记查询获取)、收汇金额、收汇日期等要素。并按要求逐笔填写预计货物出口计划,每笔计划需录入预计出口日期和预计出口金额。点击“添加”按钮增加一笔新货物出口计划。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点击“确定”,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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