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我公司有一批出口货物已经办理核销手续,但是核销单退税专用联遗失如何处理?

您好!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的退税情况说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9175.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