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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笔货款是3-2收到的,现在才记得要预收货款登记报告,现在已经超出一个月,怎么办?现在去登记可以吗,或者我需要到外管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请告知该怎么做!!!!

您好!超过30天以上系统中来不及报告的,企业需要到外汇局现场报告。一般需携带情况说明及需报告的详细内容清单,如主管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以主管外汇局要求为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7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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