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首次且是外资厂房自建,设备自购)时需要向海关交纳相当于进口料件关税增值税总额的二分之一,作为风险担保金,请问这笔款项在什么条件下海关会退还给企业?向我司这样的条件,下次合同备案时还需要再交风险担保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