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试点前几个月收汇。试点开始后才出口的。据说要去外管局做现场报告.可否具体说下现场报告是什么样的形式?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需要写书面材料吗?

您好!超过系统登记时效的情况需要到外汇局报告,在正常登记时限内的企业只需通过监测系统报告。现场报告是指企业需要提供报告资料到外汇局现场通过外汇局端进行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314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