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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外贸公司经过上海出口,货代把货源地原本应该是温州其他的错写了瑞安,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去改单,货代说海关说增值税发票开票日(10.27)迟于报关日(10.17),这样子不能改单,我想问下上海海关有这样的规定的吗?但是不改单报关单货源地和发票货源地不一致会影响到退税的问题的,我们增值税发票日期根本改不了的啊,怎么办呢??货代是上海嘉奥货运公司,我们温州铸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电话1577-63778023。

您好!一般情况下企业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对于上海海关是否有增值税发票开票日迟于报关日不能改单的特殊要求,企业可以拨打上海海关客服热线咨询,电话:021-12360.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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