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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12月1号开始实行的新的外汇监测系统中的差额报告中,出口收汇差额超过多少金额或超过总金额多少比例的需要做差额报告啊?谢谢!

您好!改革以后,对A类企业实施的是总量核查,不是逐笔核销,外汇局会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具体由各地区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调整,建议您与主管外汇局联系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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