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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企业在"外汇管理网上服务平台"上所查到的“企业信息”中 前十二月的收汇总额、海关IC卡初始额中待扣还余额、合同登记预收款累计金额、提款登记余额累计、累计注销金额、预收货款金额有什么内在联系吗?他们之间的变化是什么样的比例??谢谢您

您好!企业信息中的信息是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预收货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收汇总额的20%以及企业在平台上进行的提款登记及注销登记的实际情况来产生的。初始额度是08年开始联网核查时企业都有个上年度收款总额0%~5%(含)之间的一个预收货款初始值,如果企业7月14日至今提款登记的总额没有超过这个初始值,系统默认为初始值的预收货款额度还没有用完。所以即使做提款登记,可收汇额度仍不会增加。但一旦用完预收货款初始值,再进行提款登记就会反映在联网核查系统中。企业使用初始额度结汇的预收货款也应该及时做提款登记。合同登记预收款累计金额、提款登记余额累计及累计注销金额都是企业操作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及注销登记的累计值,正常情况下,企业在货物出口后15个工作日内需对相应的提款登记进行注销,企业注销提款登记后,才能释放额度用作下一次额度的产生,否则如果企业不进行注销的,就会一直占用预收货款额度,导致额度无法正常产生。预收款余额即为企业预收货款剩余金额,该金额以额度的形式传输至电子口岸联网核查系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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