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我们的货物己出口,货款也已收到,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和核销单退税联,货代寄过来时丢失,现在还没办核销,也没办退税,请问老师这该怎么办,我们是新企业,核销只有90天期限,海关进出口日期是4月11日。

您好!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情况说明、报关单核销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将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丢失,企业可以参照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须在六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须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不补办,没法办理核销和退税。如是网上用户的话,在网上核销系统中有核销单和银行水单信息就可以进行网上核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4577.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