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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贸企业,出口日期是2010.7.26,这个月11月是最后一个申报期,但是发票开来与报关单上的境内货源地不一致,这个月15日前还能修改境内货源地,进行正常退税吗?

您好!按您的描述,建议企业先申请延期退税。延期退税是在海关报关出口日期的90天内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延期,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出口退税延期申请,并递交: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出口货物销售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延期90天。企业申请完延期退税后,再向海关申请报关单改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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