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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最近帮另外一家工厂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是零退税的,比如工厂报给我们的含税价是20000元,而我们报给最终国外客户的是5000美金,报关金额和出口发票开票金额也是5000美金,听会计说对于零退税的货物,我们视为内销,要交17%的增值税也就是5000美金X17%,大概6000的税,是这样核算的吗? 这笔税是我们工厂自己要出的吗? 因为委托我们的工厂只管收到货款20000元,然后就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谢谢!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1997]14号)第四条的规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你公司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计算缴纳增值税。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外汇人民币牌价×规定税率-进项税额。您可以根据该公式套用计算。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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