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2009年10月收到供应商增票并认证入账,现发现货物有不良要退货。时间过了5个月对方供应商能开具红字发票給我公司吗?如果不能,对方出具说明,因不能开具红字发票,退货款不需支付。我公司依据说明,将应付账款冲减,并将这批退货材料的进项税额转出。我公司这样的账务处理可行吗?
您好!1、根据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如超过90天未认证的增值税票不能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发票。如是已认证过的发票超过开票期90天的,只要购货方到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就可交由销售方冲红且重新开具发票。2、如10月发票已认证入账并抵扣了,进项税额不能转出。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3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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