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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入方签订的合同使用的币制海关有要求吗?当时进口的币制是日元,那现在结转合同应使用什么币制?设备还在监管期限内

您好!根据征免税证明数据规范要求币制按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申报,因此结转时实际成交使用人民币也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另: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转让给其他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转出方需办理解除监管手续,转入方需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凭征免税证明办理结转报关手续。办理报关手续时,按照“先报进后报出”的规则,转入方先申报进口,海关接受申报后,转出方再申报出口报关单,进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栏目均填报“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结转”监管方式,该结转货物不得对外收付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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