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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2009年12月以C&F价2万美元出口,当月以2万美元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中录入明细(忘记折算FOB价),同时做账也是按2万美元做的收入和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现在2010年2月我们要做单证收齐,是在出口退税系统中先冲减相应的明细,再按正确的FOB价19000美元(注:海运费是1000美元)录入吗?还有请老师告诉我这月怎么做这笔相关的分录?我不知道该怎么冲减,烦请老师把会计分录写出来。谢谢!

您好!建议企业冲减再录入19000,会计分录建议为:借:产品销售收入1000 ,贷:销售费用 1000。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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