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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海关老师: 海关2007年第24号公告,关于公布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的报关单填制规定,在结转中,结转双方海关出具的结转联系函的编号,该联系函的编号要填写在备案号中,可以进行多次出口报关吗?即一个结转联系函进行2次以上报关吗?

您好!一个结转联系函不能进行两次以上结转。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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