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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有一批货物由于品质原因需退回国内且不复出口,请问申报时应提交哪些单证?需要客户所在地商检机构出具证明吗?

您好!向海关提供以下资料:1.退运申请报告,需详细说明货物退运的原因;2.出口地海关出具的原出口货物已实际离境的证明;3.如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未办理出口退税的证明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4.退运协议等资料。外管核销:已核销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出口已收汇退货:(1)对于已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提供注明“退运货物”的进口报关单、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是否需要商检需要根据具体货物的HS编码来确定的,如果有需要也是需要做商检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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