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7月7日签的合同,我们7月20日发货,我们要预收货款这个也得预收货款登记吗?如果登记的话,收汇日期应填写日期是什么时间。我7月11日登记晚吗?
您好!如果您已收取预收款且在发货前需办理结汇的,那么需进行预收款登记,如该预收款在出口后才结汇的则无需进行登记。合同中涉及预收款或合同未约定但实际已收取预收款的,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或收取预收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登录外汇局贸易信贷系统进行合同登记、预收款登记,即7月11日登记不晚。合同有明确约定预收款收汇期日的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未约定则企业可估算一个日期,但需注意收汇日期要晚于签约日期。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3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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