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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有一货发往了上海出口加工区,货款来了以后,银行给我们结汇成保税区来的钱,造成出口核销系统上没有这个收汇数据,我们又通过补录入取得数据。我在网上核销以后,系统没有自动通过,外管局让去手工核销。昨天去了以后,外管局说要在收汇水单上签注收汇来源才能核销,现在我想问的是:银行签注的收汇来源应该是保税区吧,这和我们报关单上写的出口加工区不相符啊,这样能核销掉吗?

您好!外管局核销需保证报关资料和核销资料一致,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收汇来源不一致,可能会影响企业核销。如果属于银行误操作的,您需要联系银行修改结汇来源。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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