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现在需帮其他工厂代理出口,请问下:1:在填出口报关单时,经营单位是我们公司,而发货单位是工厂?还是说两项都是我们公司也可以?2:工厂开增值税发票过来时的金额是不是要跟我们报关金额完全一致,比如说工厂做的是CIF 20000美金(其中包括海运费和保险2000美金),那工厂开票金额是不是18000美金(需转换成RMB),或是比18000美金还少?品名需跟报关品名也一致?谢谢!
您好!1、经营单位填写代理公司,发货单位可以填写工厂也可以填写代理公司;2、工厂开增值税发票过来时的金额需要跟你们报关金额完全一致,但是如果只是贸易方式引起的差额是允许的,比如工厂开出的是CIF价是2000,代理报关按照FOB报关报的是1800是可以的。品名需要和报关品名一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1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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