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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公司在去年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事件,我单位职工在工作时右手拇指受伤,现法院判决要求我公司支付该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

提问:
老师你好! 我公司在去年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事件,我单位职工在工作时右手拇指受伤,现法院判决要求我公司支付该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双倍工资合计68000元,试问老师这笔费用是否可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还有在明年汇算清缴中是否要纳税调整。谢谢老师!
回答:
您好!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事件,发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双倍工资合计68000元,不应该计入应付福利费中,企业应该持工伤认定单、医疗单等相关单证到社险办办理,申请拨款。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支付职工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双倍工资是否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http://www.cpa.js.cn/ask/9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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