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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后,清关是货代代做的,关税增值税也是报关行代缴的,那我们公司增值税如何抵扣?

提问:
货物进口后,清关是货代代做的,关税增值税也是报关行代缴的,那我们公司增值税如何抵扣?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具体能抵扣多少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销项税及留抵额确定。
增值税如何抵扣?

http://www.cpa.js.cn/ask/70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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